为了加强实验教学,促进学生技能训练,进一步打造强势本科教育,营造一个重视实验和技能训练的学习环境和氛围,有效促进实验教学质量的提高,大力推动实验教学的改革,活跃学生课外技能活动,对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实验室管理办公室为实验技能竞赛的组织机构,负责学生的参赛动员、宣传、组队、筛选、报名和颁奖典礼;基础化学实验教研室负责竞赛的命题、场地选定、竞赛用仪器设备的确定和准备、竞赛过程的监控和竞赛结果的评定。
二、参赛对象和竞赛安排
(一)、参赛对象
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报名参赛。
(二)、竞赛安排
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学生基础实验技能竞赛每年下半年举行。
(三)、竞赛的实施
在每次竞赛的两个月前,发布《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第×届(×)学生理化分析实验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对该次竞赛的具体事宜进行说明。实施方案应包括竞赛项目的名称、具体内容、要求、主要仪器设备、场地、时间、赛前练习安排、报名和参赛须知,以及分组专家名单等。
三、竞赛科目
理化分析实验技能竞赛设三大类竞赛科目,分别为容量分析(A)、仪器分析(B)和微生物基础操作(C)。
每个科目竞赛项目相对稳定,每年轮流进行;3个竞赛项目均为个人完成项目。
四、参赛组织与报名
(一)、报名
学生在所在班级报名,由班级负责人负责上报参赛名单到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竞赛报名以班级为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参赛人数限定
学院根据每年的竞赛项目及在校学生人数和设备条件情况,适当调整参加竞赛的学生数量,并在每届的实施方案中予以公布。
三、赛前练习
所有项目均安排赛前练习时间,赛前练习以班级为单位预约进行。具体时间见实施方案。
五、成绩评定与奖励
(一)、成绩评定
参赛选手的个人成绩总分按100分计,其成绩评定由基础化学教研室裁判组负责。
(二)、奖励
按每年竞赛项目所有参赛队员的个人成绩评选。竞赛的所有项目各设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其中一等奖占报名总人数的5%,二等奖占报名总人数比的10%,三等奖占报名总人数比的20%,由学院颁发奖状和纪念奖品。
(三)颁奖
每年的12月份,学院召开“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第×届学生理化分析实验技能竞赛颁奖大会”,颁发奖状和奖品。
六、附则
本办法自2019年4月23日起施行,由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