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是对教学工作实施监督与指导的一项制度,以保障教育方针及学院各项教学制度的贯彻执行,保证教学目标的落实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开学初学院督导组制定了本学期的听课、教学巡查工作计划,检查任课教师的各教学环节(备、教、辅、改、考)是否到位;检查老师的教学态度是否认真,有无迟到、早退、提前下课和长期无备课教案等现象;检查各班级学生的学习状况和课堂秩序。参与巡查的人员包括学院副院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和学院督导组成员,检查范围覆盖学院的每位任课老师。
图一:教师上课场景1
图二:教师上课场景2
巡查完成后填写《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教学督导巡查记录表》,对于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较大授课问题的教师,填写《教学质量督导检查表》并反馈给专业负责人,由专业负责人与任课教师交流反馈意见,再由任课教师完成整改并填写《督导检查结果整改记录与整改效果评价表》,学院择期再回听该教师的课,以考查教学效果是否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