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华厦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版)》(华厦政字﹝2020﹞44号)、《教师指导学生发表论文成果补充规定》(华厦政字﹝2021﹞51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学术委员会和职称考核推荐工作小组资格审查,同意王艳等5人的申请。现将考核意见公示如下:
王 艳,女,1973年,申请评聘高级实验师(副高级)
黄 晴,女,1992年,申请评聘讲师
蔡志荣,男,1979年,申请评聘实验师
王 昕,女,1992年,申请聘任讲师
董竑麟,男,1991年,申请聘任讲师
公示日期: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2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来信、来电向我院职称考核推荐工作小组反映或直接向院有关领导反映。公示电话:0592-6276259。
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学术委员会
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职称考核推荐工作小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