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学与技术系第五届团总支委员和学生分会委员产生办法

时间:2015-04-01

团总支【201510


   根据我院2007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建立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和学生行政管理部门联合组成的教学部学生党支部”的精神,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将于2015年5月组建检验科学与技术系第五届团总支委员会、学生分会。

一、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检验科学与技术系第五届团总支委员会、学生分会委员会由其所在系部学生代表大会推举产生。

二、检验科学与技术系学生代表推举检验科学与技术系第五届团总支委员会设委员4名,其中教工委员1名,学生委员3名,包括:团总支书记1名、办公室主任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学生分会设委员10名,包括:学生分会主席1名,学生分会办公室主任1名,学习部部长1名,文娱部部长1名,体育部部长1名,自律分会会长1名,自律分会办公室主任1名,纪检部部长1名,生活部部长1名,志愿者协会分会会长1名。

三、检验科学与技术系第五届团总支委员会、学生分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1.候选人必须是检验科学与技术系共青团员,中共党员(优先);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能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

3.自入校以来无受任何党团、行政处分;

4.候选人必须在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品行优秀,在同学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起到表率作用;

5.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密切联系群众,带领教学部同学共同进步;

6.有学生干部经历(包括各级团组织干部、学生会干部、各学生社团负责人、班级干部、宿舍管理干部),工作积极主动,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具有创新意识。

四、检验科学与技术系第五届团总支委员会、学生分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如下:

1.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2.所有候选人均需填写候选人报名表,写明职位意向,所有名单经换届筹备工作组讨论后,产生预备候选人名单,经检验科学与技术系第五届团总支委员会、学生会分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定,确定提名候选人,并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产生第五届团总支委员会、学生分会名单并予以公示。

3.候选人报名表到大音408办公室值班处领取表格,上交截止日期为2015年 9日之前。

4.公告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检验科学与技术系第五届团总支委员会、学生会分会筹备工作组联系。联系人:陈博文老师,联系电话0592- 6276273

 

 工科党总支

                                           一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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